第17节(2 / 3)
,留了贺穆兰写的“事件薄”,乖乖的回家了。
岂料没有几天,游县令就来了,还带来了梁郡太守府的一位兵曹。
“你是说,卢水胡人现在驻扎在虞城外的求愿寺里?”贺穆兰纳闷极了。“他绑了人竟然还大咧咧告诉你们他们在哪儿?”
“他们想要用怀瑾兄去换释源迦和昙缘两位大师,自然是希望引起越多人的注意越好。更何况怀瑾还在他们手里,谁也不敢擅自动作……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贺穆兰点了点头,表示明白。
“我来这里,是因为听说花将军曾接触过贼首。”游可一身官服皱皱巴巴,显然是好几天没有整理过仪容了。“听虞城的游侠儿说,那贼首不敌花将军,请问可否属实?”
“他并未和我搏命,二十招后我毁了他的武器,他立刻抽身而逃,是以我也未知他的真正实力。”贺穆兰保守地估计了一下,“若是以他展现出的实力,一对一单挑的话,我大约有八成把握。”
花木兰从小习武,又有一身怪力,她不会什么精妙的剑术,无论是弓箭骑射,还是舞剑使枪,都是一点点练出来的,唯熟而已。
“大善!”
游县令连忙对着贺穆兰一揖到地。“还请花将军助我救出怀瑾兄!”
贺穆兰扶起游县令,干脆利落地道:“怎么做,你说吧。”
“咦?”游可几乎是有些震惊的抬起头。
这么容易就答应了?
崔琳不是说这位花将军对他态度不怎么好吗?
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、人身自由是我们……”贺穆兰异常流利的说了一句口号,随即“啪”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。
“我犯什么傻呢,又不是对着记者……”
她失笑了一下,小声嘟囔了几句游可听不见的话语,立刻正经地和游可说道:“虽然卢水胡劫了崔琳不关我的事,不过就这件事本身来说,是不义的行为。我和崔琳也算是有一面之缘,至于那个盖吴更是偷盗不成反对我起了杀意,自然不是什么善类。于情于理,我都愿意帮你一回。”
她对游可印象极好,崔琳虽然让人讨厌,不过那个卢水胡人盖吴更是惹人厌恶,此消彼长之下,她走一趟也没什么。
“花将军大义,游某铭记于心!”游可大喜过望,立刻把自己的想法一一说来。
说到卢水胡,就不得不说一说这个民族一个奇怪的习俗。
卢水胡人骁勇善战,从汉代开始,就活跃在各场大的战斗之中。
在两汉时,汉朝的朝廷曾长期雇佣卢水胡人作战,但有时候也会出现敌我双方都同时雇佣了卢水胡,卢水胡人不得不自相残杀的事情,所以久而久之,卢水胡中就有一个规矩:
——‘若是双方陷入僵局,不能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时候,双方的首领连战三场,若哪方三场皆赢,败者就要退走,再见胜者,退让三里。’
这一规则使得卢水胡人虽然桀骜不驯,但却很少主动和人起冲突。尤其是面对勇者的时候,若盲目和人结仇,你的仇家就有可能故意和你找茬,在你每次需要赢的时候挑战你。
不要和能赢你三次的人结仇,因为很可能你就此把性命也输给了他。(注)
盖吴来偷花木兰的财物,很可能是因为听了游侠儿的话后临时见财起意。毕竟卢水胡人过的贫寒,他们也不善农耕,当“雇军”不过是为了讨个生活。
那盖吴先前怕是对自己的武艺颇为自信,待和“花木兰”交手后发现不是敌手,又不愿意结仇,便一败即走,不再纠缠。
贺穆兰此刻正骑着“越影”,佩着“磐石”,和游可一起往虞城而去,等听完游可和那位兵曹的解释,不由得为着卢水胡的规矩叹服。
这活脱脱就是后世的雇佣军典范,一切向钱看齐,命是留着赚钱的,能不结仇就不结仇。要死死首领,绝不散队伍。
看起来,这年纪轻轻的盖吴还是个不简单的人物。能用几十人就劫走了崔琳,应该还是个心思细腻之辈。
“这规矩连我都不知,想不到游大人见多识广,竟然连卢水胡人的习俗都通晓。”
贺穆兰是真心佩服这位县令,他为了朋友四处搬救兵,甚至连这个规矩都想到了,不得不说崔琳交了一个好朋友。
从虞城到平城最快也要十天,到时候崔琳会受多少苦还未可得知,与其考虑京中会不会放两位高僧交换崔琳,不如先想法子救人。
看他去了太守府,应该是去搬了救兵。只是这兵曹看起来一脸不情愿,想来救兵能起的作用也有限。
“惭愧,这都是我从堂伯那里得知的。他世居广平,多有卢水胡人出没,年少时曾见过卢水胡两支首领械斗,以比武决定结果。某一日我二人闲聊,他曾无意间说过这个故事。前几日崔琳出了事,我立刻就想了起来。”
游可没有认了这个夸奖,老老实实地说自己也是听来的。
“你记忆不坏,脑子也灵活,比大部分人都强多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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