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7节(2 / 5)
通讯兵们迅速在作战室的橡木桌上摆起了一溜电话机,每个在坐的人面前都有一架。徐天宝回到自己的座位上,抓起了电话,众人也纷纷抓起自己面前的电话。这些电话都是共线的,陶成章在电话那头的讲话,作战室的人都能听见。
陶成章讲的第一句话,就是“国民党要起兵了。陈英士他们开始以各种手段和渠道购买军火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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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上海的陈英士公馆里,孙中山悲愤地挥舞着拳头,大声讲述着武力倒袁的必要性:“经过宋案,袁世凯铲除南方党人势力之计划已经可见一斑,狙杀遁初只不过是他的阴谋的第一步,向六国借款练兵用于军队,便是第二步,往后,还有更狠毒更器张的第三步、第四步……看起来,我们南方革命党人非用武力倒袁不可了。”
黄兴虽然愤怒,但还不失冷静,说道:“上海及南方各省党人均持以法律斗争为主的讨袁对策,况且目前凶犯捕获在押,罪证确凿,法律斗争权为有利,攻势也强。”此言一出,得到了居正、戴季陶等稳健派的支持。
孙中山不以为然,语气平缓而坚定地说:“克强兄,难道遁初的血还没有让你醒悟吗?对袁世凯是非用武力不可,我们应该立即组织军队。宋案证据确凿,人心激昂,民气奋发,正可及时利用,否则时机一纵,后悔无及。”
黄兴迟疑了一下,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,他说道:“我也曾闪过此念,想趁党人和国民无不激情之时,兴师问罪,兴兵讨伐。可本党所掌握的军队不仅数量少,且有一大部分尚在训练之中,势薄力单,实在难以与北洋军作战。民国既已成立,法律并不是没有效力,而且南方武力不足恃,急遽发难,必致大局糜烂。”
说罢,黄兴从口袋里掏出一份电报纸,说道:“这是我发给袁世凯的电报和袁世凯的回电。”
孙文接过两份电报只见黄兴的电报上写到:“大总统钧鉴:宋案自程都督奉到国务院勘电,称奉大总统令仰该督在沪督饬各员,严密讯办,以维大局而定人心等因。仰见关怀巨案,一秉至公,无任感佩程督旋即实力进行,拟在沪组织特别法庭,并呈请任命主任。据程督云:此种组织大总统本甚赞成,惟司法总长拘执法理,拒绝副署。昨复接司法部漾电,反对甚力。夫尊重法律,兴岂有异辞?惟宋案胡乃必外于普通法庭,别求公判,其中大有不得已之苦衷,不可不辨。盖吾国司法难言独立,北京之法院能否力脱政府之藩篱,主持公道,国中稍有常识者必且疑之。况此案词连政府,据昨日程督、应省长报告证据之电文,国务院总理赵秉钧且为暗杀主谋之犯。法院既在政府藩篱之下,此案果上诉至于该院,能否望其加罪,政府无所相挠。此更为一大疑问。司法总长职在司法,当仁不让,亦自可风。惟司法总长侧身国务院中,其总理至为案中要犯,于此折颜弄法,似可不必。兴本不欲言,今为人道计,为大局计,万不敢默尔而息。宋案务请大总统~独持英断,毋为所挠以符勘电维大局而定人心之言。不胜迫切待命之至。黄兴。宥。”
而袁世凯的回电则写到:“黄克强先生鉴:有电悉。据程部督、应民政长电呈各种证据,三月十三日以前似专为解散会团及应、洪串谋挟制讹诈各事,词意甚明,与刺宋案无涉。惟十三日以后各函,应有“如不去宋”一语,始寓造意谋害之点。俟人证齐集,审判公开,自能水落石出。至赵君与应直接之函,惟一月十四日致密码电一本,声明有电直寄国务院,绝无可疑。如欲凭应、洪往来函电遽指为主谋暗杀之要犯,实非法理之平。近一年来,凡谋二、三次者,无不假托伟人,若遽凭为嫁祸之媒,则人人自危,何待今日。甲乙谋丁,甲诳乙以丙授意,丙实不知,遽断其罪,岂得为公。请约法家将各项证据详细研究。公本达人,当能洞察。许总长迭拒副署,若听其辞职,恐法官全体横起风潮。立宪国司法独立之原则,未便过于摧抑。已照程督来电,婉辞与商,必能主持公道。来电谓该总长当仁不让,其骨鲠颇足当之。吾辈为政治方面计,不惜委曲求全,许为法津保障计,职分当然,却无偏私之见。公为人道计,为大局计,必能使法理与事实,两得其平。国事艰难,人心险恶,转移风气,是所望于我公。袁世凯。勘。印。”
孙文摇头道:“袁氏到是一口咬定要司法解决,可是法院对赵秉钧发出了传唤,他来出庭受审了吗?没有!在今日之中国,对于袁世凯这样一个独揽军、政、财大权,能翻手为云、覆手为雨的大盗逆贼来说,法律是制裁不了他的,甚至是动不了他的一根汗毛的。历史,我没有看准,可还是有人看准了,去年有人就在报上撰文写道:孙退袁兴,旧势力完全存在,革命实在太不彻底,且卧榻之旁,任人鼾睡,必大冲突。说得好,真是一针见血,入木三分啊。袁世凯两面三刀,阴险狡诈,豺狼之性终不可移,杀害遁初,又要私借外债,以一己之私而不惜冒天下之大不讳,逆诬已彰。我们党一方面应利用当前国人之义愤,外联日本,以孤老贼之势;另一方面,应立即动员十省都督宣布独立,起兵讨袁,先发制人,方可取胜。”
黄兴一怔,问道:“十省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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