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节(1 / 4)
林香听了不由笑:“小李,你的目光总是要放长远些啊,你看顾先生的为人,那是一个做大事的人,跟他合作,我们是吃不到什么亏的。”
小李不以为然,依他看,这是林香的自我感觉太良好了,不过话说回来,他还是希望和顾先生合作之后,参场还是能够一帆风顺,也是如此,他没有再多说什么,对林香的决定表示支持。
因为现在顾淮公司参紧缺,签了合同的第二天,顾淮就打电话给林香,说要货,希望她能够提前准备一下。第四天的时候,顾淮带着他公司的人开车下来,那些人粗略看了看参的品相,对林香种植出来的参赞不绝口,之后便把需要的分量全部搬到了车上去,带去了城里。
因为身体不便,顾淮对林香说,下次下来的时候,一定去看天天,也希望林香和天天转告,希望他不要介意。
又过了几天,林香和小李正在折腾参场,本该在农家乐的林母突然跑了过来,满脸喜色地和林香说:“三儿!快快准备一下,我帮你物色了一个好孩子!”
林香一脸茫然,显然不明白林母是什么意思,林母看着她这样子,不有嗔怪道:“你这呆孩子,上次你不是答应我认真地考虑自己的婚事吗?不是让我给你去物色吗?这些天我一直都没有停下,听说你要找对象,村里好多热心人都给你介绍,我一一筛选,发现这里面有一个的条件很不错,性格也好,还没有谁说过他的坏话呢!走,和我去瞧瞧!”
说着,就拉着林俩的手腕,直把她往外面带。
林香真是欲哭无泪,沾满泥土的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,“妈,你慢点,等我收拾一下好吗?我现在满身的泥巴,怎么见人啊?你最起码也得等我换好衣服吧。”
林母一脸为难,然后摇摇头,说:“算了,就这样去见吧。他现在就在外面,他如果看到你这副样子嫌弃你,那不是可以托付终生的人。”
林香:“……”她第一次发现自己的母亲竟然是如此战斗力强大的人。
一旁的小李调侃着看着她:“老板,你就别犹豫了,快去吧,参场有我,忙的过来咧。”
那边林母又开始催促了,林香没有办法,只能认命了,“行行行,妈,我不换衣服了,可是你得先让我去洗个手吧,不然让别人看到我脏兮兮的手,还以为不尊敬他。”
洗个手不用多少时间,林母便允了。待林香出来之后,她立马把拉了出去。
小李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嘿嘿直笑,老板要去相亲了,以后这冷清的参场怕是会很热闹了。
林香刚打开参场的门,便看到一个中年男人,这个男人大约三十来岁,看穿着,应该是个挺会收拾自己的,一身精干的修身西装,衬着他的身形愈发挺拔,面庞干净,没有一点儿胡须,头发整齐地像后梳,如同电视里的成功人士。
他的面上带着温煦的笑意,即便是无视掉他干净的装扮,这笑意也能加分不少。
林香与他,倒成了鲜明的对比,林香现在这幅狼狈的装扮,在他的衬托下,倒可以被称之为邋遢。
可是他却似是一点儿都不在意,脸上的微笑没有一丝波动,“林女士,你好。”
林香讪讪回去一个微笑:“你好。抱歉今天不知道你会来,所以都没有做什么准备,要不进去喝杯茶?”
“谢谢。”那个男人说,并没有回复她的邀请,而是说:“已经中午了,你吃饭了吗?”
林香摇摇头,“还没有。”
“那么一起去吃顿饭吧。”他笑了笑,“顺便再好好聊聊。”
林母对他这文质彬彬又礼貌至极的表现满意的不得了,在她看来,林香和这个男人,就是书里说的男才女貌,天生一对。
林香本来想拒绝的,毕竟参场还有事呢,留小李一个人做也不好。可是看到林母那高兴的神情,想着吃一顿饭也不要紧,便去了。
原来那个男人早就订好了吃饭的地方,在村子还没有合并前的集市那儿,当然,现在那儿已经不是集市了,现在村子发展起来,到处都有卖东西的地方,原来的集市也慢慢没有了。现在村政府建立在这儿,又有很多店铺开设在这里,相对来说,倒是个比较繁华的地方。
他订的地点是位于村政府不远的地方,一家大饭馆,这里面的装修很不错,毕竟现在洛河村的旅游业发达,无数外来旅游的人拥到了这个村子,所以这装修都是依照城里那些酒店做的,倒算是挺高档的。
去那家酒店要经过林静的“静香”品牌服装店,现在林静的品牌店倒也慢慢发展起来了,有些外来旅游人,也有不少是做服装生意的,或者是有心做服装生意的,看到林静卖的这个牌子从来没有听说过,衣服款式又好看又新颖,便会问问,看看这个牌子的供应商在哪里,林静又是在哪里拿的货。
现在洛河村成为了一个著名的旅游乡帮了她的大忙,为她的品牌店带来了很多人流量,也带来了许多知名度,许多人看上了她衣服的小卖家都在她那儿拿货,做她这个品牌,卖家的需求量可比普通顾客要大许多,也是如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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