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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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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紫烟领命走了,程秀之欲宽衣入睡,却发现,命令才发出去,心中已经不忍不舍难过,想收回来了。

“备马车,回京。”程秀之大声吆喝欢哥,连向赵颂明辞行都没有,在宵禁前连夜出了济阳城。

“爷,黑灯瞎火的不好赶路。”欢哥小声嘀咕。才出城一里地不到,要回去还来得及。

“不会赶就下车,爷自己赶。”程秀之恶声道。

欢哥吓得身体一颤,不敢再开口。

大地如泼墨般暗黑,车前那盏灯笼如萤火之光,车轱辘转动嘎吱嘎吱响,在幽静的夜里格外清晰,程秀之眯着眼,心乱,意烦,渐渐的,嘎吱嘎吱的声音听在耳中变了味,成了简雁容的低吟。

程秀之恼怒地发现,欲-念这种东西意然不为意志所动,来势汹汹。

大抵是本能,何况不是生手了,一只手先于主人意识撩起外袍……那几根手指很熟练了,清楚地知道哪一处最敏-感……不多时,情-欲的怒潮如洪水袭来。

带着痛楚的自虐快-感别样的激烈、鲜明,摧毁性的灭顶愉悦全面主宰了感官时,程秀之喉间痛苦地逸出“雁容”两个字,如诉如泣。

第四十八回

简雁容这日从一家农舍出来,出门忽见许庭芳站在胭脂马旁边,一时愣住了。

天阴阴的,北风低徊,很冷,他却满头满脸的汗水,带着长途跋涉的仆仆风尘。

“许兄,你怎么在这里?怎地如此狼狈?”

“你不知缘由么?”许庭芳上前一步紧抓住她的手,牙齿几乎要咬碎。

这还用问吗?

前三天只以为是刺客抓了他,在城中掘地三尺找人,后来出了城寻找,幸而她骑走的胭脂宝马标识很清楚,一说起一个俊秀的年轻人和一匹通体红色毛发的汗血马,很快打听到他去过农家。

这一路一家一家寻下来,喜忧参半,听到有她的消息高兴,没追上又担心,每天油锅里煎熬,被折磨得几乎要倒下了。

这些日子别说沐浴,连饭都懒待吃,不停赶路打听,只怕迟得一迟他出什么事。

他这是……简雁容愣之愣悟了过来,一时间痴了。

许庭芳也没说话,他看着她的眼神带着狂喜和忧伤,脆弱与刚强复杂地揉合在一起,那张英挺的脸庞有着一股惊心动魄的炫彩,分外璀璨。

两人痴痴对望许久,许庭芳微赧着脸半是责问半是解释道:“要出来勘查情况怎么不带衙役,怎地不交待一声?”

不等简雁容回答,翻身跨坐在胭脂身上,长臂一捞,把简雁容抓了搁到身前,勒紧缰绳,胭脂得令,撒开蹄子奔了起来。

简雁容心头又甜又涩,那日离开府衙时的闷怒在顷刻间消散了。

俗话说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,两个还没睡一张床,每每呕了气却又极快和好,心中都搁着对方丢不开,只是不自知。

寒风从耳畔吹过,鼻端有若有若有的怪味儿,简雁容皱眉忍着,奔十几里地了,忍不下去,才想回头让许庭芳停下来,许庭芳勒了一下缰绳,策马进了路边密林。

有山便有水,有水便有山,一侧便是属于济阳城的雁山,进山三四里地后,便看到一处清溪。

“我去洗洗,你别走远,等我。”许庭芳跳下马,伸臂把简雁容抱了下来,臊着脸交待。

原来他自己也知道身上“芳香扑鼻”啊!简雁容偷笑。

水流不深,源头处是道瀑布,阳光下飞瀑如珠玉倾泻,水声如歌,许庭芳轻快的一个纵身,姿势极优美地入了水。

衣服也不脱等会儿穿什么?

是了,那衣服又脏又臭,光洗身体哪能行。

“我先去捡些枯枝干草过来,你把衣服脱下来洗一洗,等一会烧火堆烘衣裳。”简雁容想到一个两全其美之策,避开了让许庭芳能脱了衣裳洗一洗,又能捡来柴草烧火烘烤衣服。

“别去,林子里怕有毒蛇野兽。”许庭芳大叫,几步上了岸拉住简雁容,“我去捡,你在这等着。”

被当废人看待,简雁容也没恼,窝心甜蜜不已,微笑着颔首,挽起锦袍在离溪水几步外的地方寻了块大石头坐下,安心晒太阳。

许庭芳不多时抱了一大捆枯枝过来,还捉了一只兔子。

毛茸茸的肥兔子还不知要做腹中餐,红红的眼睛滴溜溜转,两只耳朵支楞着,很是可爱。

“咱们不吃它好不好?”简雁容要过兔子,摸着兔子耳朵把玩。

许庭芳把火堆生了起来,瞥了她一眼,说:“好。”停了停,又道:“它不是最好看的,你若喜欢,我去捉只锦鸡给你玩。”

“不要锦鸡,我第一眼看了它先喜欢了它,其他东西就算比它好看,我也只喜欢它。”简雁容意有所指,拧起兔子教它给自己敬礼。

先喜欢上的就不会变,他跟秀之先认识的,这是在说他一直爱的是秀之吗?

若果如此,又何必对自己那么好?

往火堆上添了些枯枝,许庭芳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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