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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欢宗女修在修罗场苟命 第4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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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的居然是男主,说她倒霉,可她遇上了男主,蹭上他的气运,免受天罚。

“我说会帮你,让你活命就自然不会欺骗你。”天道说,“只要你能刷满他的好感度,你就会逃脱被斩杀的宿命。”

灵识中突然浮现出一个手镯,手镯雕刻花枝缠绕,共五朵含苞待放的花,每一朵花蕊上都镶嵌着颜色不同的珠玉,分别是黑、白、朱、碧、蓝,这珠玉的材质是她从未见过的,如同蒙上一层尘埃,灰蒙蒙的不显颜色。

如今白色的珠玉上方悬浮着一个“楚”字,其他的并无动静,看来天道的意思是她不仅需要刷满楚孤霜的好感度,还有剩余四个人的好感度都需要刷满?!

“这明明有五个人!你以为好感度是那么好刷的吗?”她刚平复的怒火又要熊熊燃起来。

天道反问:“你以为更改剧情很容易么?你本就是必死的人,五个人的好感度换你一条命你不愿?”

为了活命,她姑且忍了……

江沉阁走在大街上,因是赶集热闹得紧,摩肩接踵,人头攒动。她一身贵气的银白衣裳,自带一股冰山寒冷之气,无人敢随意靠近。可她身后的楚孤霜就没那么好运。

楚孤霜用着她的躯体,一身黑衣黑裙未换,头发散落没有装饰,怀里抱着古朴的剑,即使衣衫褴褛,依旧掩不住曼妙的身姿,更何况那令人过目难忘的音容,走到哪儿都是一片关注。

楚孤霜前五百年本就气质不凡,走在街上也会引来或是倾慕、或是艳羡、或是景仰、或是挑衅的眼光,他早就习以为常。

但今日那些目光却令他感到难受,目光中有女子的惊艳、嫉妒,亦有男子的痴迷、龌蹉,仿佛已经用眼神将他扒得干干净净,推倒了好几次。

身为千年难出的修炼奇才,他是那样的骄傲,怎会低下头颅躲避那些目光?但那黏腻恶心如附骨之蛆的眼神,令他无所适从。

江沉阁默默观察他,最开始见他与霁光长得像,下意识想折辱他,看他跪在自己裙边哀嚎求饶,但转念一想,他只不过与伤害过自己的人长得像,这一点并不是他的错,她何必以那样可笑的理由折磨人?她绝不是拎不清的。

后来经过一些事,发现他天资卓绝,绝非池中物,修真界本就崇拜强者,她对他生出了一些好感。可那淡淡的好感,在知晓他就是男主霁光后完全消散如烟,只剩仇恨与厌恶。

不过一夜,江沉阁对楚孤霜的态度即使不明说,依靠眼神与表情,楚孤霜自己亦能感受到,但他并非多嘴多舌的人,他是来提剑杀她证道的,两人一开始就站在对立面上,本就相看两厌,何必刨根问底讨厌的程度与原因?

他不理会她,只是默默跟着,看管自己的躯体,以免她真的……脱衣裸奔。然,她却偏偏放缓脚步,凑上来,在自己的耳边轻轻说道——

“感受到了么?那些龌蹉又恶心的目光,像蛆虫一样黏附在你身上。”轻轻的呼吸拂过耳垂,带来微微的痒。

楚孤霜脚步不停,“你想说什么?”

“呵,天下男人一般黑,不管好自己,偏偏去怪女人的穿着打扮与样貌。”

他皱眉,“你看事太片面。”

“忘了你也是男人。什么叫我看事片面?你不也是么?知道我出身合欢宗,你们世人嘴里的邪魔歪道,就觉得我是浪荡不堪的荡|妇。”江沉阁说完,也不看他的反应,径自迈开步子走在他前面。转身时,眼眸却沉暗下来。霁光,你是不是也是因为世俗之见,觉得我那般不堪,不能与你相配?

罢了,如今的霁光根本没有以往的记忆,她再夹枪带棍的讽刺下去也毫无意义,只是呈口舌之快。

路过街边的一个手工小摊,摊上饰物折射出温润的光,仅仅一个光点照射在眼角,瞬间被江沉阁捕捉到。

她执起那根翠绿色的玉簪,就听小贩吆喝道:“客官好眼光,这是手工打磨的玉簪,是时下最流行的款式,梓州府的男修几乎都会买上一根,但成色如此清透纯粹的玉料也是近来才得的好货,你看要不要带上一根。”

见那衣着矜贵的清冷如霜的男子没有开口,生怕他看不上自己这一个小摊,那小贩解释道:“客官可是看不起我区区一个小摊,要知道我父亲曾是皇室御造坊工匠,老了回乡,才开了一个小摊于闹市中大隐隐于市,你看,这些饰物皆出自父亲之手,品相极佳啊。”

江沉阁还是有识人的本领,这小贩青年模样,所说所言皆有道理,没有其他小贩的市侩气息,更关键的是手上的玉簪雕刻的并蒂莲栩栩如生,说明他父亲的确有些能耐。

楚孤霜抱剑走来,停在一旁等她。

“你不问我为什么要买它?”江沉阁握着玉簪,白皙的手于清透的玉交相映衬,她侧身含笑问道。

不待他回答,她又自问自答地说:“自然是送你呀。”

送你呀,一下子撞进了心怀。

“帮我包起来。”江沉阁道,心中却纳闷,不是吧,女子送男子玉簪当然是示好的意思,她都忍着厌恶做到这种地步了,那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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