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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节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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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林亦书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哭?

大概是因为在异地他乡竟然还有一个人惦记着自己,只因为她没吃饭就匆匆赶来的感动,又或者是不小心瞥见沈呈沉默寡言就着自己眼泪吃饭的模样。

那座低矮的房子,那盏他院子里昏昏暗暗的灯,父亲污言秽语的谩骂。

沈呈到底,是怎么走到如今的呢?

林亦书扭头就看到沈呈送的风筝,总也想不明白这个问题。

第二天的中午,林亦书特意拿上风筝出门,想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看看能不能把风筝放起来。她听了花姐的建议,找到棉台镇平时最热闹宽阔的广场,她到的时候人还不多,只有几个同龄的年轻人在玩滑板和溜冰,而这里的风力应该可以让风筝飞起来。

林亦书一个人拉着风筝跑,风筝往往飞起来一小会儿便又倒头栽了下去。

忽然,不远处传来一道女孩子声音,“喂!你这样放风筝不行的。”

林亦书停下来看向说话的人,原来是刚刚玩滑板和溜冰的几个年轻人,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来的,好像已经看了她有一会儿,满脸都是促狭。

林亦书也不觉得丢脸,拿起风筝跑向他们。

几人原本是想嘲笑一下她,没想到女孩挺不怕生,屁颠屁颠的跑过来,笑着就问:“那你们会吗?教教我吧。”

人群中有个女生,虽然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,却是最先回应林亦书的人,“我帮你举着,你拉着线在前面跑。”

林亦书立刻眼睛一亮:“谢谢你!”

女生被她激动的神情逗乐了,冲伙伴耸耸肩表达好笑。

不过她说话算话,帮林亦书举着风筝,懒洋洋提醒她:“先平稳的跑,在风筝快飞起来时缓慢加快速度,懂了吗?大小姐。”

最近闲言碎语早就传遍,据说小镇来了个大富人家的千金小姐,专程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画画的。

近段时间来,她是小镇年轻人议论的焦点,大小姐三个字成为小镇年轻人对她的特别称呼。

林亦书点点头,先放慢速度跑,女生也举着风筝在林亦书后面,这个角度她只看到林亦书黑得像墨水一样的长发飞舞在风中,仿佛能散开香气,蓬勃而有朝气。

女生放开手,林亦书回头看到风筝逐渐飞起来,欢呼着跑得更快。

女生回到自己的队伍,一个踩着滑轮的男生嗤道:“怎么想的,上赶着帮忙。”

女生塞了一根棒棒糖进嘴里,冷冷瞥他,“我就看她顺眼,怎么着?”

男生不屑地“嘁”了声,抱着自己的滑轮要走,林亦书注意到后连忙收着风筝线往他们这里跑,“你们要走了吗?”

男生只是冷冷地瞥她。

林亦书把风筝线递给刚刚帮忙的女生,“麻烦你帮我看一下,我有东西要给你们,等我一下!”一边跑开,还不停回头告诉所有人,“一个都不能走噢!”

“她这是要拿什么去?”人群里染着银白头发的男生问。

女生转了转嘴里的棒棒糖,看了眼风筝,“谁知道呢,反正也不急着走,等等看呗。”

这还是第一次,她遇见的同龄女孩子里没有投来打量和奇怪的目光,仿佛他们这群人再怎么离经叛道,对林亦书来说都不离谱。

挺傻的,但是又莫名很真诚。

十分钟后,刚刚想走的男生已经等得不耐烦,骂骂咧咧又要走,就忽然听到一道清脆好听的声音,“我回来啦!”

林亦书笑着跑过来,手里拎着两袋东西。

她买了奶茶和小蛋糕,把它们分给这群小镇里避之不及的问题青年。

奶茶和蛋糕这东西并不稀奇,他们也不是没吃过,只是没想到林亦书竟然跑去买这个了!大家拿到都有些愣神,那位对林亦书态度不佳的男生脸上的表情更是犹如调色盘,变幻莫测。

女生短暂惊讶后倒也没有客气,拿出吸管插进奶茶里,喝了一口含含糊糊说,“不就是帮你放个风筝嘛,这么破费干什么?而且帮你的只有我啊。”

“我有给你单独准备。”林亦书献宝一样从自己包里掏出个小东西,是一条手串,精品店里买的,串着贝壳和珍珠,阳光下闪闪发光。

“当当~”

“漂亮吧!”

女生这次愣了会儿。

林亦书过来给她戴上,“你是我在棉台镇交到的第一个朋友,这是送你的小礼物,希望你喜欢。”

朋友?

礼物?

都是些多么美好的词语。

女生定定看着林亦书认真的模样,脸有些不自然的别过去,“谢了。”

她无所谓地把手揣进兜里,却谁也不知道的偷偷摸了摸上面的贝壳。

男生们并不在意两个女生的对话,已经三下五除二把蛋糕给消灭。

“不错嘛,镇上最贵蛋糕店的蛋糕,果然比其他家好吃多了。”银白头发的男生看向林亦书,“我叫杨泽,叫我阿泽就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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